许多病患友和家属在开始化疗的时候就非常关心化疗需要打几个疗程?需要多久才能结束所有的化疗?化疗的效果如何判断呢?
首先,我们要知道淋巴瘤的化疗分为三个阶段,包括诱导化疗,巩固化疗和维持治疗。
从初次接受的化疗到淋巴瘤获得缓解,这一阶段就是诱导化疗,很多处于淋巴瘤早期阶段的患者或是肿瘤类型对化疗非常敏感的患者(霍奇金,大部分弥漫大B,淋巴母细胞淋巴瘤,伯基特淋巴瘤等),可能只需要一个或两个疗程的化疗就可以达到完全缓解,也就是完成了第一阶段的诱导化疗了。
第二阶段的巩固治疗则要根据患者淋巴瘤类型、复发风险高低、起病时候的分期、患者对化疗的耐受情况来个体化安排。一般来说,治疗效果较好的患者,需要接受4-6次的巩固化疗。有些患者在这一阶段可能会联合放疗,例如霍奇金淋巴瘤、NK/T淋巴瘤等。而对于年纪较轻、复发风险较高的一些患者,可能在这一阶段还需要接受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强化巩固治疗效果,预防复发,达到治愈。
第三阶段是维持治疗,但是这一阶段并不是所有患者都需要进行。目前来看,骨髓瘤、一些惰性淋巴瘤的维持治疗会改善患者的生存状况。对于其他类型的淋巴瘤,目前还没有统一明确有效的维持治疗方案。
淋巴瘤的这三个化疗疗程,每个疗程间隔21-28天。如果患者身体恢复较慢,也可适当延长,但是会一定程度的影响疗效。
至于疗效评估,一般会在治疗中期,例如诱导化疗结束后、所有治疗结束后进行。效果包括:完全缓解/CR(所有异常淋巴结或病灶都消失不见);部分缓解/PR(异常淋巴结缩小了百分之五十以上);疾病稳定/SD(异常淋巴结没有变化);疾病进展/PD(淋巴结病灶不仅没缩小,反而增大增多或出现新的病灶)。前两种结果提示治疗有效,后两种则提示需要调整化疗方案。目前最准确的评价方法是PET/CT,其他增强CT、B超等也可以替代补充。
总的来说,大多数淋巴瘤化疗总疗程在半年到一年左右,疗程数和治疗时间要密切结合病情,既不能机械化的千篇一律,也要防止化疗不规范影响疗效。希望患友们,打起精神,克服困难,早日胜利结束战斗!